众所周知,现阶段我国工作和生活压力十分巨大,成年人也担负着家庭压力。为了给群众更多的保障,工作后一旦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单位想必都会给予五险一金等保障。一部分年轻人总想找新工作来改变自己,一旦等到用的时候才发现需交的费用出现偏差,想按部就班的找回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近日记者接到了市民郭先生的求助求助,刚一见面他就急匆匆地拿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一张盖着章的明细。本身自己还有8000多的费用,可等到用的时候才发现一分钱也没有了!记者仔细一看发现郭先生的账户早在2013年时就被注销,原来那时他刚刚离职,直到最近办理业务时才发现账户不仅被注销,就连钱也被取走了!
通过银行给出的账单明细,郭先生发现在当年离职后2个月,自己的钱竟在同一天分4次取走。找到工作人员后对方表示8000块的费用确实打进了郭先生本人的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由于年限久无法调查监控,郭先生也坚称银行卡一直放在自己身上。找到银行后,工作人员只提供了一份具有本人签字的提款凭条。
从凭证上来看,签名确实是郭先生本人的,这时他还是十分迷茫的说:“我真的是一直想不起来,但字确实是我签的,一点印象也没有。昨天我还报警了,如果是我自己写的肯定不会报警,我还是回家再想想吧。”记者也认为这是郭先生的记忆出现了偏差导致,事后才发现这只是一场乌龙。
此事一出引发了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又是一个自己打自己脸的人,幸好还有一笔签字的证明,要不然真的没法说清楚。也有网友表示:银行不会白白送给客户几千块钱,我觉得郭先生有点太看不起自己了。人家动不动都是几百几千万的,存进去容易,如果想取出来的话就难了。

笔者观点:
虽然经过几个部门的配合最终搞清楚了事实,这笔钱是郭先生本人取走的,但对于跟钱挂钩的事情来说大家还是应该慎重。毕竟从事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将近7年时间,每笔支出明细想要牢记脑海也不是一件容易事。对于公积金这个大师来说十分重要,不论是取钱还是转进一笔钱都应该做好记录。
无论办理是不是自己所为,大家也都应该业务完成后第一时间查看确认,不要等到像郭先生这样事情已经过去了7年时间才想起来重新找回,4笔费用1笔也记不得确实有点太马虎。希望看到这的大家都能回去查看下账户,如果有偏差请先证明钱不是自己取走的,有疑问后一旦出现问题再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今日话题:
大家有亲自办理过业务,
事后有遗忘的经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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