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广州两会期间,广州市人大代表孙晓琴提出了《关于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更大程度惠及民生的建议》,呼吁简化租房者提取公积金手续,今年推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业务。中金网4月7日

广州今年将推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业务
她认为,提取操作管理过严,不但会催生更多通过中介等方式套取公积金的冲动,降低缴存积极性。她还建议,开通网上和银行自助终端等方式提取。
广州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公积金提取无需提供租房发票备案证明
中金网4月7日,针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自2015年12月25日起广州实施新规定,缴满3个月以上公积金,夫妻双方在广州行政区域内无房产者每月可以家庭为单位提取不超出600元的公积金用于租房。职工提取时只需要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无需再提供租房发票和备案证明。
代表所提的网络和手机终端提取公积金也在进行,目前单位和职工可通过网上办理公积金汇缴、增减员、转移、查询、提取、提取预约和账户合并预约等业务。从2014年3月至今,通过网上提取公积金职工达到381417人次,占总提取数量比例54.2%。
公积金管理中心还透露,预计今年将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推出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业务。按月还贷提取将打破原本“半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的限制,职工符合按月还贷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每月自动转账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
广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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